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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推進依法治國作出全面部署,進一步明確了反腐敗鬥爭的法治路徑。如何加強反腐敗法治理論建設,為依法反腐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事關新形勢下反腐敗鬥爭深入發展。
  法治反腐理論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長期以來,反腐敗鬥爭的主要理論依據是黨的反腐倡廉理論,這一理論對堅持我國反腐敗鬥爭的政治屬性與政治方向起著決定作用,是運動反腐、權力反腐、制度反腐等各個歷史階段的思想指南。但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和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建設,讓反腐敗紀律、法律制度剛性運行等方面,其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尚待加強與完善。因而,創建中國特色的法治反腐理論,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的時代呼喚。
  中國特色的法治反腐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反腐敗領域的重要體現。堅持黨的領導,就要堅決徹底地清除腐敗,實現黨的自我純潔、自我革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就要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懲治腐敗、廉潔政治的迫切期待;堅持依法治國,就要緊緊抓住依法治權、依法治吏這個要義,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法治反腐是黨紀與國法的共同之治,因而要形成完備的反腐敗法律規範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高效的法治反腐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反腐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反腐保障體系,以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標。法治反腐與傳統反腐相比,其突出特征是: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既維護公民的知情權和表達權,也維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一切監督與懲處必須符合法定程序,以程序正義為實質正義的前置條件;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既嚴肅查處腐敗行為,實現罪刑法定,罰當其罪,又合理保護違法違紀當事人合法權益等等。所有這些都需要從法理、學理、哲理、機理等方面加以理論概括、闡釋和提升,為黨的反腐倡廉理論體系註入法治要素。
  法治反腐理論建設的根本指導
  中國特色的法治反腐理論是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為根本指導的理論。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思想深刻、博大精深,充分體現了對執政黨建設規律的科學認識和準確把握,其反腐敗鬥爭的戰略思想,開啟了黨的反腐倡廉理論建設和法治建設新篇章。如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以猛藥去痾、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將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等論述,確立了新時期反腐理念;保持高壓態勢的基本定力,“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一步明確了新時期反腐任務;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等論述,強調了反腐敗鬥爭法治方式;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指明瞭新時期反腐敗鬥爭基本走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攻剋體制機制上的頑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等論述,彰顯了我國反腐敗價值目標。這些思想充分體現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精髓,為法治反腐理論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加強法治反腐理論建設應堅持立足國情,解放思想,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反腐力度不斷加大,但理論研究相對滯後。如腐敗問題黨紀處置的法律性質、黨紀反腐與國法反腐的關係等理論研究缺乏;反腐敗國家立法和反腐司法活動均建立在普通刑事訴訟理論基礎之上,腐敗犯罪司法的概念、內涵、範疇、原則等均處於“空白地帶”。特別是腐敗違法的法律規製為一般刑事訴訟理念所統攝,刑法的謙抑性原則所蘊含的剋制性、妥協性、寬容性,刑罰適用的輕刑化和非監禁化等司法理念與懲治腐敗犯罪的現實狀況和發展趨勢明顯相悖,其蘊含的對不構成犯罪的腐敗行為的包容,與零容忍的反腐理念相悖。如此等等,要求我們以習近平反腐敗戰略思想為指導,實事求是、解放思想,堅持從我國反腐敗鬥爭實際出發,註重挖掘和發揮我國制度的優勢和傳統文化精華,借鑒各國反腐思想精華,突破不合時宜的固化思維模式。加強對反腐敗司法領域基礎性問題、普遍性問題、戰略性問題、宏觀性問題、前瞻性問題的研究。堅持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和方法論,深入扎實開展學理研究、價值研究、比較研究、實證研究和對策研究,重點結合國家反腐敗鬥爭的司法實踐,著力探索新時期職務犯罪的發案規律,探索職務犯罪刑事司法的價值取向、運行機理、學理範疇等等,以創造性精神推進法治反腐理論研究。
   法治反腐理論建設的基本要求
  加強法治反腐理論建設應緊接地氣,著眼於強化黨紀國法的反腐功能,回應法治反腐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在反腐立法方面,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轉型,腐敗問題更加隱蔽化、智能化、複雜化,且日趨高端化、關聯化、國際化甚至期權化。一些直接損害民生民利隱形腐敗犯罪,與多種社會問題相互交織、相互發酵,社會危害性嚴重;以合法形式掩蓋的腐敗手段、方式日趨複雜多樣,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使黨紀國法面臨新的挑戰。如何嚴密反腐敗鬥爭法網,構建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緊密銜接的、體現反腐敗鬥爭客觀規律的專門法律制度是法治反腐面臨的重要課題。反腐執法方面,隨著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反腐執紀和反腐執法都面臨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如完善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紀檢監察案件移送和證據轉換機制;正確區分改革探索中工作失誤與違法犯罪,合法的勞動、投資收入與違法所得等罪與非罪的界限,依法保護改革探索的積極性;充分運用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等平臺,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更加有效地打擊跨國境腐敗犯罪等等,都有賴於反腐敗刑事司法理論支撐和法理學、政治學、經濟學、偵查學和國際司法等多學科的智力支持。
  加強法治反腐理論建設應兼收並蓄,從我國傳統文化和現代法治文化中吸收營養。法治反腐理論是對反腐敗問題進行法治思維和法學思考的學問,是反腐倡廉理論與法學理論的交叉之學、融合之學。從夏朝直至清代,歷代王朝均把權力濫用、貪贓枉法等腐敗視作事關國家生死攸關、政權穩固的大問題。為了鞏固政權、清明吏治,緩和社會矛盾,各個時期的統治者,尤其是一些思想開明,目光敏銳的思想家、政治家紛紛提出懲治腐敗方略與經驗。中國古代不僅有“修身自律”“崇德重禮”的德治思想,而且有為政以德、禮法相依、德主刑輔、管權治吏、正心修身等歷史經驗。從國際視野來看,20世紀尤其是冷戰結束以來,法學理論界大都意識到腐敗的危害性,開始在法治、道德等層面研究多黨制條件下的腐敗問題,並形成對腐敗零容忍的“破窗”理論,把統治者關進籠子里約束權力的思想主張等等,研究西方國家法治反腐的思想理論,對於我們法治反腐理論建設具有一定的啟示和借鑒意義。
  加強法治反腐理論建設要重視研究主體的作用。改變當下存在的泛泛而談的多,深入細緻的少;專題研究多,系統研究少;學科分散研究多,多學科綜合研究少的短板與不足。通過反腐敗司法理論研究,構築全國範圍內反腐法治理論研究高地,填補反腐敗從政治鬥爭型轉向法律治理型的理論研究的空白。著眼於構建完整的理論體系和學科體系,創立諸如法治反腐立法學、法治反腐體制學、法治反腐文化學、法治反腐國際學、法治反腐實務學等理論學科,推動黨的反腐倡廉理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繁榮與發展。
  (作者系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研究》首席專家)  (原標題:專家:依法治國呼喚法治反腐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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